廣東發布金融支持產業鏈整合兼并重磅方案,打造世界級產業集群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11-28 點擊:次
11月25日,廣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聯合印發《廣東省金融支持企業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行動方案》。
方案提出,推動金融資源精準投向產業鏈整合兼并的關鍵環節,重點支持企業通過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做大做強、提質增效,強化延鏈補鏈強鏈,形成“自身優、生態穩、全球強”的世界級產業集群。
預計到2027年,努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形成產業集群優勢顯著提升、整合兼并服務更加高效、多元協作機制更加健全的發展格局。
具體原文如下:
廣東省金融支持企業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化解重點產業結構性矛盾,促進產業提質升級,充分發揮金融在支持企業依法依規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中的核心支撐作用,助力企業發展壯大、做強做優,推動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結合廣東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聚焦廣東省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構建全方位、多層次、接力式的金融支持體系,強化金融賦能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推動金融資源精準投向產業鏈整合兼并的關鍵環節,重點支持企業通過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做大做強、提質增效,強化延鏈補鏈強鏈,形成“自身優、生態穩、全球強”的世界級產業集群。
合力推動落地一批重點行業代表性整合兼并案例,并購重組服務平臺和工作機制發揮積極作用,省市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企業工作合力顯著增強,金融支撐政策體系協同發力。到2027年,努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形成產業集群優勢顯著提升、整合兼并服務更加高效、多元協作機制更加健全的發展格局,更好服務廣東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鼓勵開展整合兼并,提高產業鏈競爭力
(一)支持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
加強政策引導和服務支持,積極培育發展前景好且市場需求大的企業,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為有融資需求的企業定制金融服務,助力企業做大規模。支持企業做大做強產業鏈投資基金,發揮頭部企業示范引領作用,積極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優化產業鏈布局,提升產業鏈能級和競爭力。支持和引導企業圍繞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進一步推動重點產業聚鏈成群、集群成勢。加強金融高端人才引進和培養,為產業鏈整合兼并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撐。(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廣東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深圳金融監管局、深圳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鼓勵上市公司綜合運用股份、定向可轉債、現金等支付工具實施整合兼并,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提升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優化產業鏈布局,實現轉型升級。支持上市公司依法依規設立產業并購基金,重點投向產業鏈上下游關鍵環節。加強證監、交易所、地方政府部門工作聯動,對涉及產業鏈關鍵環節的重大整合兼并項目形成有效支撐合力。(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廣東證監局、深圳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國企整合兼并優質資源。
探索將并購重組、資產盤活等納入國企考核體系。推動上市國企靈活運用定向增發、專項可轉債、并購貸款等融資工具,用好配套募集資金儲架發行制度,圍繞優勢領域積極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做強做優做大。加強國企內部資源整合,運用好現有融資平臺,通過資產重組、股權置換等多種方式,推動更多優質資源向上市公司匯聚,提高資產證券化水平。支持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利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助力其他企業圍繞主業開展產業鏈上下游整合兼并,強鏈補鏈延鏈。指導省市縣國企聚焦主責主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廣東證監局、深圳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規范開展跨境整合兼并。
積極探索聯合港澳資本設立跨境整合兼并基金,優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機制,支持港澳金融機構參與內地產業鏈整合兼并項目。支持企業在港澳發行離岸人民幣債券融資,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鼓勵企業在跨境并購中使用人民幣結算,支持銀行機構為跨境并購提供匯率避險產品。優化跨境金融服務,支持企業穩慎有序開展獲取市場和資源等的海外兼并。(省委港澳辦、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廣東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深圳金融監管局、深圳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金融賦能,拓寬多元融資渠道
(五)拓寬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渠道。
鼓勵各地完善企業上市綜合服務平臺,健全梯度培育機制,支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等企業到創業板、科創板等上市,支持其他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上市融資,支持港股上市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推薦國家級產業基金積極參與投資成功上市的企業。支持企業綠色轉型發展,發行綠色債券、碳中和債券、低碳轉型債券、藍色債券等產品。鼓勵科技型等企業發行可轉債、科技創新債券、ABS產品等進行融資,募集中長期資金開展戰略轉型、產業升級、產業鏈整合兼并等。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債券提供增信支持。(省委港澳辦、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廣東證監局、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深圳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全鏈條基金體系賦能產業鏈整合。
結合組建省級政府投資引導基金體系,推動設立并購基金,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共同形成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并購基金、S基金等全鏈條投資體系,采取跟投、直投等多元化方式,支持企業圍繞本產業鏈關鍵環節開展整合兼并。有效發揮政府投資基金支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補齊產業發展短板的引導作用,撬動金融資產投資、保險、創投等社會資本、長期資金積極參與,重點投向芯片制造、工業軟件、高端醫療器械等領域,提升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能力。創新供應鏈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加強資金鏈與產業鏈融合,鼓勵廣州、深圳、佛山等有條件的地市設立并購基金、產業鏈基金等,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廣東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深圳金融監管局、深圳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動信貸精準賦能整合兼并。
鼓勵商業銀行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綜合客戶信用評級、借款金額等因素,對符合條件的產業鏈整合兼并項目,合理確定貸款利率。鼓勵銀行機構重點支持企業數智化改造及產業鏈延伸項目,并為涉及電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和醫療器械、人工智能和機器人、新材料等戰略性產業的企業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給予利率、貸款期限等方面優惠,合理匹配產業周期。推動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先進制造業和科技型企業符合條件的貸款提供財政貼息。(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廣東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深圳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健全科技金融綜合服務體系。
支持各試點銀行機構用足用好科技企業并購貸款試點政策,組建專門業務團隊,強化資源保障,助力科技企業加快產業整合、技術升級與業務拓展。充分發揮科技支行和科技金融專營團隊作用,針對科技企業輕資產、高風險特點,推動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開發“科技信用貸+保險增信”組合金融產品。引導銀行金融機構積極運用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碳減排支持工具、“粵科融”再貸款再貼現專項額度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加大對企業科技創新、綠色低碳等轉型發展和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的資金保障。支持銀行、保險、擔保、投資機構等加強合作,構建“股貸債保匯”聯動的金融服務體系。支持銀行金融機構用好“粵信服”平臺,綜合采用銀團貸款、聯合授信等模式,為企業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提供專業化個性化金融服務。完善科技信貸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銀行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模式,對符合要求的科技型企業整合兼并產生的不良貸款給予一定補償。支持保險資金依法依規擴大股權投資比例,積極參與整合兼并投資項目。(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廣東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深圳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深化與大型金融機構合作。
持續優化投融資環境,吸引更多大型金融機構到廣東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區域總部、子公司、基金等,吸引更多增量金融活水,助力產業鏈提質升級。用好投行、證券、基金等大型金融機構資金規模大、服務網絡廣、產品體系全、資源項目多、風險管控能力強等優勢,豐富我省優質金融產品矩陣,滿足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個性化需求,特別是要用好大型金融機構掌握的潛在優質標的進行整合兼并,賦能企業提質增效。(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廣東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深圳金融監管局、深圳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政策協同和工作機制
(十)建立健全跨部門協作工作機制。
健全完善跨部門工作聯動機制,指導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開展產業鏈整合兼并,定期研究解決整合兼并中遇到的問題,特別是企業、金融機構提出的問題,統籌推動金融資源高效服務產業集聚發展。建立健全企業整合兼并前經營者集中業務咨詢、商談服務機制,提高企業整合兼并經營者集中審查質效。積極吸引跨境、跨地區整合兼并項目在我省投資新設研發中心或生產基地,依法依規保障整合兼并項目用地、用能指標等。加強對各項工作定期調度,抓緊推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省委金融辦和中央駐粵、駐深金融監管部門加強指導協調,省委金融辦牽頭定期調度,收集政策實施的難點、堵點,必要時將有關議題納入央地協調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能源局、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廣東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深圳金融監管局、深圳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建立健全并購信息共享平臺。
完善“政銀企債基”投融資聯動機制,整合工信、科技、金融等部門數據,摸排產業鏈整合兼并需求,建立企業整合兼并信息平臺,繪制產業鏈圖譜,定期發布技術缺口、并購標的、融資需求等信息,開展整合兼并融資對接活動,促進整合兼并供需信息精準對接。加強并購信息對接撮合,積極協調金融機構實行“一鏈一策”“一企一策”做好配套金融服務。有效發揮廣東資本市場并購重組聯盟、深圳證券交易所科技成果與知識產權交易中心的積極作用,整合各方資源優勢,構建活躍的資本市場并購重組生態圈。(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廣東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深圳金融監管局、深圳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筑牢風險防控底線。
依法依規落實產業政策,嚴防違反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行為,筑牢風險防控底線。注重防范整合兼并過程中財務造假、資金違規使用、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監管溝通和政策引導,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推動做好財務、法律等盡職調查,合理設計交易條款,嚴密防范和有效化解開展整合兼并中可能引發的金融風險。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兼顧發展和安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廣東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深圳金融監管局、深圳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