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省級開發區設立調整管理辦法》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6-01-20 點擊:次
想設立或者調整省級開發區,需要滿足哪些“硬核”條件?什么情況下開發區會被“摘牌”?日前,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省級開發區設立調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省級開發區的設立、調整、監督管理等作出了系統規范和明確要求。
設立門檻
想當省級開發區,這些“硬指標”必須過
省級開發區不是想設就能設,《辦法》明確了相當具體和嚴格的準入條件,營收、產業、生態、安全等方面都有“硬指標”。
《辦法》列了8個方面的條件和要求,必須同時滿足。包括符合重大戰略和規劃、持續推動高質量發展、具備較強發展實力、產業集中度較高、注重提高資源集約度、創新提升發展環境、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滿足數量控制要求。
來看一下一些核心“硬指標”──
發展實力要夠格:按照“一縣一區”布局開發區的,原則上擬設立省級開發區的區域上一年度“四上”企業營業收入不低于30億元,所在地為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欠發達縣域的擬設立省級開發區的區域上一年度“四上”企業營業收入不低于20億元。突破“一縣一區”布局開發區的,原則上擬設立省級開發區的區域上一年度“四上”企業營業收入應達到全省省級開發區排名前80%水平。
產業集中度要較高: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大類設置的主導產業不超過3個,推動產業集聚、建圈強鏈,主導產業營業收入占開發區營業收入比重原則上不低于30%。
用地也必須“集約”:須在城鎮開發邊界內,不得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等禁止開發區建設區域?,F狀和規劃工業用地率不低于30%,批而未供率、土地閑置率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平均水平。
安全環保底線得守住:擬設立省級開發區的區域應近3年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生產安全事故。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數量控制”,除特殊安排外,原則上每個縣(市、區)的開發區數量不超過1個。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或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市(州),可按“創一獎一”標準獎勵新設省級開發區。
動態調整
有進有出,擴區、調區、摘牌有章可循
已經設立的省級開發區,不是想擴區就能擴區、想調整就能調整。《辦法》明確,省級開發區不得擅自調整范圍和面積,擴大省級開發區面積和調整省級開發區區塊都有明確的條件和要求。
擴區有條件:想擴大面積?需滿足主要經濟指標增速和畝均效益高于全省省級開發區平均水平,上一年度高質量發展水平和土地集約利用程度在全省省級開發區中排名前50%。同時,原則上尚可供應土地面積不足原批準面積的20%,批而未供率低于20%,已供地建設項目到期開(竣)工率不低于80%,且近兩年無新增閑置土地或均已處置到位。
調區有規矩:原批準范圍內因國家或省重大規劃調整、重大項目建設需要,對省級開發區用地進行調整;因地下資源、地質災害、重大隱患等客觀原因無法進行實際開發或需要搬遷;已完成開發任務、無產業承載空間的區塊向城市功能區轉型。調區后面積原則上不突破省級開發區原有面積。
此外,如果開發區搞得不好,可能會被“摘牌”!《辦法》明確了有序退出、動態調整機制,并列出了幾種被摘牌撤銷或整合的情形,倒逼開發區不斷進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摘牌撤銷或整合:
•經濟發展和開發建設緩慢,連續3年高質量發展水平靠后。
•違規運營損害營商環境、自然年內連續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生產安全事故,造成嚴重不良影響,且責令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
•市(州)人民政府根據轄區內開發區優化提升需要,主動申請撤銷或整合。
•其他應予以撤銷或整合的情形。
這一機制傳遞出強烈信號,省級開發區的牌子不是“鐵飯碗”,不能只重申報而輕建設、輕管理。
監督管理
正式批復1年后進度緩慢要說明
設立省級開發區只是開始,后續的“監督管理” 同樣關鍵?!掇k法》強調對省級開發區實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務。
首先,規劃引領。全省定期編制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引導省級開發區持續優化區域布局、功能定位、發展方向、管理體制等。
其次,評價“指揮棒”作用強化?!掇k法》提出,持續完善省級開發區統計體系,按季度開展主要經濟指標統計監測。圍繞激活產業動能、提升發展能級,健全開發區評價體系,作為省級開發區設立調整和適用相關激勵約束政策的基本依據,按規定調整省級開發區管理機構。
最“硬核”的是發展成效評價和管理約束。正式批復1年后無新增投資項目且建設進度緩慢的,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向省發展改革委提交書面說明;由四川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視情予以通報并提出整改要求,對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省級開發區,按程序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請對其設立、擴區和調區予以撤銷。
來源:四川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