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印發!江西省“人工智能+”行動方案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12-26 點擊:次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人工智能+”行動方案》的通知贛府發〔2025〕16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江西省“人工智能+”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人工智能+”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行動,結合江西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主要目標
力爭到2030年,全省智算服務規模達到5000PFlops,打造5個以上數據標注基地,構建30個以上高質量行業數據集,形成50個以上行業應用模型,建成2-3個人工智能產業孵化器,培育3-5家生態主導企業和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新一代智能終端、智能體等應用普及率超90%。到2035年,全省全面步入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發展新階段,人工智能應用水平躋身全國前列。
二、重點任務
(一)“人工智能+”工業生產行動。聚焦重點產業鏈,積極推進智能化軟件和設備在產品研發、生產、銷售、服務、管理等環節應用。鼓勵制造企業與人工智能企業合作,打造高質量數據集,研發適配制造業特色場景的大模型產品,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制造”典型應用場景。構建“基礎級—先進級—卓越級—領航級”智能工廠梯度培育體系。(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人工智能+”農業生產行動。積極推進“云上贛農”平臺建設,實現全省涉農數據融合貫通與應用集成。推進涉農數據開發應用,推動人工智能賦能農業生產管理、風險防范等領域,構建覆蓋全產業鏈、服務多元化的數字農業生態。大力發展智能農機裝備,促進農業生產精準化管控和智能化發展。(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人工智能+”科技創新行動。支持人工智能在藥物篩選、生物育種、新材料研發等領域的應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布局科學數據集,研發智能科研輔助工具和專用模型,鼓勵開展跨學科、跨領域的交叉研究。支持人工智能賦能基礎科研平臺和科學設施,提升科研效率。(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人工智能+”生活消費行動。加強云側智能決策、場景引擎和自適應感知等關鍵技術與購物、文娛、家居等領域深度融合,發展新型智慧電商、智慧娛樂、智慧家居等新業態。促進智能眼鏡、智能手表、VR/AR設備等智能設備消費。(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人工智能+”教育教學行動。加快智慧校園標準化建設。建強智慧教育平臺體系,構建多模態教學智能體。推動人工智能、數字人等新技術融入教育教學全要素、全過程,創新智能學伴、智能教師等人機協同教育教學新模式,加快實現大規模因材施教。鼓勵有條件的中小學打造“AI運動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人工智能+”文體旅游行動。鼓勵博物館、科技館等公共文化場館積極推廣智能講解、VR/AR沉浸式體驗等服務。挖掘人工智能在群眾體育方面的價值,在“贛超”聯賽等賽事中試點應用人工智能轉播系統,促進內容生產和傳播手段現代化。依托“云游江西”平臺,匯聚文化、旅游、文物等優質文旅數據,構建文旅大模型。鼓勵景區、文博場館積極拓展智能導覽、AI行程助手等服務。(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人工智能+”醫療養老行動。健全省基層人工智能輔助智慧醫療系統,推動醫療數據合法合規安全有序利用。鼓勵中醫藥和病理等領域大模型研發。開展智慧醫院、互聯網醫院建設,推動人工智能在輔助診斷、慢病管理、醫保服務等領域的合法合規應用。打造養老高質量數據集,開展人工智能技術的適老化設計,加強腦機接口、養老機器人等智能產品在養老場景的推廣力度。(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人工智能+”政務服務行動。大力提升政務領域數據質量,積極推進高質量數據集和語料庫建設。進一步推動“小贛事”智能體建設,實現在“贛服通”“贛企通”“贛政通”等服務渠道應用。穩妥有序推進人工智能在政務服務、機關辦公、輔助決策等領域的應用,逐步實現智能推送、智能問答、智能導辦、輔助審批、輔助決策等服務功能。推動人工智能在項目管理、公共資源招標投標活動中的應用。(省政務服務辦、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人工智能+”社會治理行動。依托“城市大腦”推動人、事、物等多維度數據融通。加快布設智能感知終端設備,提升信息感知和分析能力,提高城市運行智能化水平。提升建筑設計、建設施工等行業智能化水平,推進公共設施智能化改造與管理。用好國家應急管理“久安”大模型,著眼智能監測預警、賦能基層執法、輔助指揮決策、支撐應急救援等應用場景,加速構建我省應急管理新質戰斗力。以強化公共安全智能化應用能力為基礎,加快公安專業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術研發、系統建設、應用布局和規范管理,賦能情報指揮、執法辦案、反恐維穩、治安防控、交通安全等領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公安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人工智能+”生態文明行動。拓展省“生態云”平臺應用,建設碳排放數據管理系統,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智能決策、監管和服務水平。加快建設省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加強與省“生態云”平臺對接,建立覆蓋大氣、水、土壤的監測、預警、評估體系,構建天地一體的智能環境監測和管理網絡,實現對水域、綠地、濕地等重要生態要素的全面感知。(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人工智能+”水利水務行動。以“天空地水工”一體化監測感知體系為基礎,加快完善水利通用大模型,賦能中小河流洪水預警、鄱陽湖枯水調控、抗旱保灌等場景。聚焦地質災害、農業災害、高頻災害,繪制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圖,開展實時綜合風險評估。探索數字孿生技術與水利管理的深度融合,賦能水網科學調度和精準管理。(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人工智能+”交通運輸行動。進一步推動物流行業數字化轉型,打造全省“物流一張網”。加快人工智能在分撥倉儲、無人配送、冷鏈運輸等環節的應用,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動人工智能賦能路網運行監測及運營管理,推進公路、航道、樞紐、運輸等數據標準化建設,強化交通人工智能數據供給。(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務服務辦、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研究建立“江西省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發揮聯席會議職責,強化整體治理能力,協調解決人工智能產業發展中的重點項目實施、重大平臺建設、重大政策落實等問題。建設省級人工智能服務平臺,加強與人工智能企業、高校院所和領軍人才溝通對接,開展對人工智能發展態勢、安全風險等研究。(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廳、省科技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算力保障。按場景需求,適度超前建設智算設施。大力推動現有高能耗低效率算力設施整合,開展綠色算力設施建設,全省新建及改擴建算力基礎設施電能利用效率低于1.25。優先在算力主要節點間建設高通量算力傳輸網絡,實現市域算力資源池間100G以上高速直連和毫秒級時延。建設全省算力調度服務平臺,推動全省算力基礎設施“統一接入、統一調度”,實現算力服務“一點接入、即取即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數據保障。健全數據資源登記、數據產權、政務數據共享、授權運營、流通交易和安全治理等政策制度,構建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全鏈路制度體系,促進數據合規流通、高效應用。加大公共數據資源供給,穩步推進公共數據資源依法依規授權運營。鼓勵電子信息、稀土有色、新材料等重點產業和文旅、醫療、養老等行業以應用為導向,建立行業開放語料庫與測試數據集。加強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探索場內、場外、跨境等數據交易流通模式,加快數據要素價值轉化。(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辦、省委網信辦、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產業保障。加大具身智能、消費電子等領域傳感器研發生產,加快智能穿戴、虛擬現實等領域產品創新,支持企業開展光通信、顯示、音視頻等模組研發應用。支持有基礎的地方加強企業培育和項目招引,承接核心城市外溢標注業務,爭取納入全國數據標注試點。鼓勵標注企業加強智能化處理工具和平臺研發,培育壯大數據處理和數據服務產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模型保障。支持高校、研究機構和企業深挖數字化轉型需求,加速垂直細分領域數據訓練、優化,打造適應復雜任務環境、具備跨模態數據處理能力的行業級、場景級大模型,探索通用大模型與工業垂直模型協同模式。鼓勵高校和研究機構積極加強通用人工智能內容生成、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研究,支持構建模型評測體系,促進模型能力有效迭代提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治理保障。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2.0版)。構建人工智能風險分級監測體系,探索場景化“沙盒監管”。加強人工智能倫理風險預警和治理研究,開展人工智能應用就業風險評估,引導創新資源向創造就業潛力大的領域傾斜。推動企業建立內部治理機制,培育專業治理人才,暢通公眾監督渠道,構建人工智能協同治理格局。(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資金保障。鼓勵企業申報超長期特別國債、中央預算內資金等資金。綜合運用省級財政資金政策,支持省級人工智能重大技術攻關和產業化項目。發揮省現代產業引導基金、省興贛科技創新股權投資基金等作用,鼓勵社會資本設立人工智能領域專項基金。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基礎上研發面向中小企業場景創新的金融產品。(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委金融辦、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金融監管局、江西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人才保障。編制人工智能緊缺人才圖譜,引育一批青年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構建人才“蓄水池”。探索開展項目引才,依托“揭榜掛帥”重點項目、重點研發計劃等,全方位引進培養頂尖人才。舉辦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大賽,設置人工智能相關賽道,加快引進專業化人才和高潛力項目。完善學科專業布局,推進產教深度融合,鼓勵高校與企業聯合開展大模型應用開發實訓。完善人工智能行業職業支持和人才評價機制。(省委人才辦、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產權保障。發揮專利導航服務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加快人工智能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化和技術標準化,針對人工智能領域專利申請提供優先審查等服務,完善快速維權機制。鼓勵支持省內企業牽頭和參與人工智能領域關鍵技術、產品與服務、賦能應用等標準制修訂。(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安全保障。推動落實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加快推進全省數據安全管控體系全域覆蓋。鼓勵基礎電信企業、數據安全企業等加強對數據安全及隱私保護技術研究,提升數據安全水平。堅持安全可信和創新發展并重,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科技倫理等領域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省政務服務辦、省發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